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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研讨室使用规章


图书馆面向全院师生团体(两人或以上)开放室内研讨室,供学术讨论活动使用,为确保全院师生平等使用权利,特制定本规定。


1.研讨室的使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:00-18:00。


2.研讨室分大中小三种类型,读者按需申请借用,每次借用需同时持2张以上本校一卡通到二楼服务台办理,单次借用时间为0.5天以内。超出规定使用时间,且并未在当天办理归还手续,按违规使用研讨室处理。


3.读者使用研讨室时须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,确保室内设备家具完好,易造成室内设施污染的墨汁、颜料等有色、不易清洗物品,不得带入讨论室。如在讨论室归还前发生污损,由借用者负责清除。


4.借用者使用讨论室前,首先核查讨论室是否整洁有序、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无损,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值班老师提出,值班老师按例追究上一个使用者的责任。如直接使用则视为默认完好,在归还研讨室时应按第5条规则,将研讨室恢复到初始整洁有序的状态,否则图书馆可在下一个使用者之前追究本次使用者的责任。


5.借用者在使用结束后,应恢复研讨室整洁有序的环境,桌椅摆放整齐、关闭一应门窗电源,带走个人物品和垃圾,将钥匙、空调遥控器等及时归还二楼大厅服务台。


6.图书馆老师不定期巡视检查研讨室,如发现读者违规使用研讨室,可按例追究使用者的责任。


7.对于违规使用研讨室的读者,经值班老师核实,取消借用者一个月的读者权限(包括图书、研讨室、箱子、电子设备等)。在取消权限期间,该读者如参加图书馆6个小时(不少于3次)的义务劳动后可申请提前恢复读者权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