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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空调管理办法

图书馆空调管理办法

针对图书馆的特殊建筑结构,为加强空调管理,落实节能降耗措施,确保空调安全运行,更好地为读者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,现将图书馆空调的使用规定如下:

一、各行政办公室应严格遵照学院办公室6S管理规范执行。加强节约用电、安全用电意识。为做到节能降耗,空调必须达到相关规定条件方可开启。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,非工作时间不得使用空调,每天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空调和电源。

二、非办公区空调使用实行“专人负责制”,由服务台统一管理。除服务台外,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,不得私自拆装空调面板,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开启空调,由此造成的问题自行承担。

三、使用条件    

夏季:5月1日以后室外气温连续三天超过32℃且室内体感明显闷热方可开启制冷,空调温度设定26℃,不得低于此温度;  冬季:11月1日后室外气温连续三天低于16℃且室内体感明显寒冷方可开启制热,空调温度设定22℃,不得高于此温度。    

四、使用要求

1、取消定时开关功能,改为人为控制

2、下班要提前10分钟关闭空调,办公区长时间(20分钟以上)离开时,应关闭办公区空调,以保证节能减排效果。

3、空调使用过程中,上午、下午需各关闭空调半小时(尤其是冬季)进行开窗通风,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