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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捐赠管理办法


本馆接受国内外团体和个人捐赠的图书。为了进一步做好受赠文献的工作,特制定本馆文献捐赠管理办法。

一.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

1.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及本馆馆藏发展政策。

2.国内外正式出版物。

3.为本馆缺藏,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。

4.品相基本完好。


.下列图书不予入藏

1.非正式出版物(有学术价值的会议文献、学位论文、手稿、科技报告、学术集刊等特种文献除外)。

2.违反出版法、著作权法、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图书。

3.涂抹、水渍及破损,已不能使用的图书。

4.内容低下,宣扬封建迷信,言论、观点、立场反动的图书。

5.多卷书中不成套的图书,内容、时间失效,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图书,若品相完整,入藏但不流通。


三.受赠图书管理办法

捐赠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为原则,图书馆根据本馆的藏书发展政策和有关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。对于入藏的捐赠图书,图书馆及时按照适合流通、仅入藏不流通、不入藏三个类别进行判断,分类和加工。

1.适合流通:判断为适合流通的图书按照新书加工编目原则进行加工编目,进入专项收藏室或馆藏室上架并进行流通。

2.仅入藏不流通类别:判断为不适合流通的图书,仅做电子数据造册,简单加工和上架,不做编目进行系统流通,若需使用,采用人工登记借还手续。

3.专项图书收藏区设置:教材借阅区、绿色角(捐赠区)

4.收藏副本要求:原则上复本量达2本以上品相俱佳可纳入收藏,教材副本量大可按按10-20本入藏。其它副本量不够或品相稍次进入绿色角做入藏不流通处理

5. 对于不符合入藏标准的捐赠图书,图书馆将以适当的方式转赠其他单位,残旧破损严重的图书按淘汰处理。


四.相关权益

1.本馆建立捐赠图书电子档案,并授予受赠标识。

2.配合学院绿色校园文化建设内容,若受赠的是教材,则登记数据反馈相关部门,作为折算学分的依据。


五.受赠方式

1.到馆捐赠:图书馆二楼采编部

2.邮寄捐赠: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理工学院,严玲老师收,邮编:411100